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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第三章

发表时间: 2021-04-14 17:34:33

我很早就等在了屏幕前,但说不上自己是什么心情。

他已经27岁了,距离我们认识已经整整十年,有喜欢的女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,没什么好奇怪的。

我也从来没有奢求过,只是好奇、非常好奇,他会给自己喜欢的人,写出怎样一首歌呢?

前六位选手唱完,轮到他最后一个出场。他就这样抱着吉他,出现在镜头面前。

舞台上所有的光都被熄灭,只剩一盏灯光孤孤单单地追着他。他把吉他拿到面前来,对着麦轻轻地说:“我要唱的这首歌,是我的这十年,它叫做《表白信》。”

从他唱出第一个音符起,我的心脏就高高悬起,像被什么人一把攥住,一直拉扯到很高的、很寒冷的地方。可那里又突然吹来一阵微弱的、但温暖的风,就这样吹开了我心上的花。

千树万树,梨花开。

我整个人都悬空着,失去所有思考的能力——一直到他凭借这首歌拿到冠军,到颁完奖,到赛后采访,我仍然没有缓过神。

“啊,为什么会写这样一首歌么?其实很早就想写了,但发觉自己还能在比赛里走得更远之后,就暂时收起了念头。想着,等到决赛再唱给她,可能会好一些。”

采访者问道:“这个‘她’指的是谁?”

“当然是写那封信给我的人啦。在我最犹豫不决、没有自信的17岁,是她写了这样一封信给我,遗憾的是那时我并没有认出她的笔迹,反而在其他同学的玩笑下,误认为这封信是其他人写给我的,造成了很严重的误会。”

“很严重?”

“嗯,其实在她写给我这封信之前,我就喜欢她了。所以其实我认错人之后,是想告诉那个人,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。但这封信却被那人揉成团扔在地上,我去看她的表情时,发现她一脸失望,于是我不敢再说了。说来惭愧,那时的我,真的是一个非常胆小的人。”

“下课后,我偷偷把那封信捡回来,小心翼翼地展平,藏进书包里,然后带回家。只是后来,由于一些家庭变故,我转学去别的城市艺考,也就没再和她有过联系。这十年来,我有很多次想要放弃唱歌时,就会拿出这封信来。原来在我最落魄的17岁,我喜欢的人已经那样喜欢我,在她的眼里,我是那么优秀的、拥有如此多优点的人,所以我绝对不可以放弃。”

采访者一脸好奇:“那你为什么会喜欢她呢?听起来,那个女孩并不是多么夺目的存在。”

“是的,她并非万众瞩目,可依然在我眼中闪闪发光。”他说,“我喜欢她写作文时认真的样子,喜欢她上课偷偷打瞌睡时会用刘海遮住眼睛的小聪明,她的一切在我看来都非常可爱。当初,有一次,我在去上吉他课的路上遇到了她,想要跟她打招呼,可是在心中演练了千百遍,到开口的时候,还是紧张到连她的名字都叫不出来。”

采访者感叹着:“没想到你高中的时候居然这么害羞。”

他认可地点了点头:“所以,我觉得有些话,还是等我变成心目中成熟的自己之后再说会比较好。比如今晚,我终于可以站在决赛的舞台上,唱我写给她的这首歌——是的,这首歌不光是写给我自己,也是写给她。我想说,其实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你的私信,但我没有回复,因为觉得那还不到时候。”

他忽然将目光对准了屏幕。

“但我置顶了你的对话框,每天都会看好几遍微博,看你有没有发来新的消息。你分享给我的电影我已经全部看完了,你分享给我的奶茶,我也有请朋友们一起喝,他们都说口味特别棒——啊,抱歉,请等一下。”

他对采访者道了歉,然后低头拿出手机,在屏幕上点了几下。

我的手机震动起来。

我颤抖着拿起来,发现自己脸颊一片冰凉,不知何时已经布满眼泪。

——你收到一条来自林之澍的微博私信:

“那么,方便的话,周末可以出来见一面吗?”